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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部分:通山籍将军
2025-09-16IP属地 湖北0


王 平

王平,原名王惟允,男,汉族,通山县黄沙人,中国共产党党员。1907年出生,1929年参加红五纵队。在延安时,任二十七军政委。1938年8月,任冀中军区政委。1957年10月至1958年10月,任中囯人民志愿军政治委员。后任军事学院政委、炮兵政委、武汉军区第一政委、总后勤部政委,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1955年、1988年两次被中央军委授予上将军衔。1998年在北京病逝。

阮贤榜

阮贤榜,男,汉族,通山县黄沙铺镇人。1909年出生,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少共大永区委书记,少共鄂东南道委组织部长、工委副书记,中共湘鄂赣东北特委组织部部长兼中心县委书记。抗日战争时期,先后担任湘鄂赣军区政治部、民运部部长、新四军江北指挥部第四支队十四团政治处组织股股长兼总支书记、淮南路东联防司令部独立第三团政治委员。解放战争时期,先后任华东野战军第二纵队四师十二团政治委员、团长、无锡警备司令部副司令员兼参谋长。新中国成立以后,任苏南军区参谋长。1954年,毕业于军事学院。后历任副军长、浙江省军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安徽省军区副司令员。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1984年离休。2011年4月25日在南京军区总医院病逝。

阮汉清

阮汉清,男,汉族,1913年生,通山县黄沙铺镇人。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次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红8军鄂东南指挥部第3医院31卫生所所长、湘鄂赣省军区卫生部部长、新四军第一支队医务主任、第四支队军医处处长、第二师4旅卫生部部长、华东野战军10纵卫生部部长、第八兵团卫生部部长。建国后,任华东军政大学卫生部部长、总后勤部卫生部医务处处长、计划检查处处长。1953年参加抗美援朝,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后勤部卫生部副部长。获朝鲜二级自由独立勋章。回国后,历任第二军医大学副校长、齐齐哈尔军医学院院长、第二军医大学政委。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61年晋升为少将军衔。 1984年病世。

贺俊侦

贺俊侦(1913—2004)1913年出生,通山县黄沙人。一九二九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一九三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一九三二年转入中国共产党。1930年6月鄂东南中央苏区将湘鄂赣之红五军、红八军等直属部队合编而组成红三军团,军团总指挥彭德怀。第八军,军长李灿(何长工代),政治委员何长工(后邓乾元)。红三军团组成后,相继攻占通山、祟阳、岳阳,进入平江、浏阳一带活动。7月27日攻占长沙。8月23日与红一军团在浏阳永和市会师,合编为红一方面军。贺俊侦参加了黄石岗战斗、岳阳战斗以及第一第二次攻打长沙的战役。作为年仅17岁的新兵蛋子,贺俊侦表现了非凡的机智和勇敢,通过几年战斗的洗礼,贺俊侦能从敌人的枪炮声中,听出枪炮的型号和数量。参加革命后的贺俊侦,在数年的对敌战斗中,逐步由班长,排长而至连长。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在中央军委无线电学校(即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习,任军委二局报务员、电台台长。 参加过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军委二局股长,参谋训练队队长,三处政治协理员、科长。解放战争时期,任军委二局一处副处长、政治委员、处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军委情报部五局副局长,军委技术部二局副局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三部三局第二副局长、二局政治委员,广州军区三局局长,解放军无线电技术学校校长。一九六一年晋升为少将军衔。2004年2月1日在北京逝世。


梅盛伟

 

梅盛伟,曾用名梅声为,1914年通山县燕厦乡。1930年4月参加革命,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红军八十团政治部主任、红四军司令部参谋。抗战时期,任八路军一二九师政治部总务处副处长、直供处政委、太行五分区三十四团政委、二十四旅七十一团政委、合江军区五支队副政委、鹤立独立团团长、政治部组织部部长、东北军区政治部组织部干部科科长。新中国建立后,先后担任沈阳军区防空军政治部主任、沈阳空军政治部主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一军、第二军政委,交通部政治部主任。1955年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61年晋升为少将军衔。是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1995年8月离休,2001年4月4日在北京逝世。

阮邦和

阮邦和,男,汉族,1914年生,通山县黄沙铺镇人,1933年中国共产党。1929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 1933年在红军学校、江西红军大学学习,任江西中共党校军事教员。1934年随主力红军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营长、团参谋长。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军区炮兵团团长、师参谋长。1951年任中国人民志愿军高射炮兵61师副师长、师长。回国后,在东北高级炮校学习。1958年任解放军炮兵第67师师长,高炮学校校长,山东省军区副司令员。1978年5月离休(享受副兵团级待遇)。1955年9月被授予炮兵大校军衔。获三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1984年1月19日逝世,归葬故乡通山县城凤池山之颠。 


陈时夫

陈时夫,又名陈时福,1913年出生于通山县燕厦乡湖畔村,1928年参加革命,1932年转为中共党员。1932年10月任湘鄂赣省少先队队部副主任,1933年2月任少共福建省委组织部长,1934年10月参加长征,在红一军团第一师组织部任地方工作科科长,1935年11月任少共陕北省委书记,1936年7月任中共陕甘宁省委组织部长。1938年1月任中共皖浙赣特委组织部长,1939年6月任挺进纵队政治部主任,1940年3月任六团政委兼二游击区军政委员会书记,8月任二纵队政治部主任,1942年10月任二旅政治部主任兼政委、二分区政委兼地委书记,1944年10月任一分区政委兼地委书记,1945年10月任苏中军区政治部主任、苏中区党委副书记。1946年7月任六纵队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1948年6月任一纵队副政委,1949年3月任二十军政治委员兼军党委书记。1950年3月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司法部副部长、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副院长。1953年8月11日在上海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