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2019年4月10日公布的消息显示,从19年4月1日开始,中国保险业首个国家标准《保险术语(GB/T 36687-2018)》正式实施。
本标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组织,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起草,行业内外多领域多机构专家参与编制,是近年来保险行业标准化建设取得的一项标志性成果。
2006年保险行业发布的第一个行业标准就是《保险术语》。在实施应用过程中,术语标准对保险行业监督管理、保险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保险合同契约管理、保险产品开发销售管理、保险服务标准建立和管理等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极大地推动中国保险业健康发展。
社会公众保险知识普及和保险相关联行业都需要国家级的术语标准的规范和指导。因此为了支持保险行业发展,为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普及保险术语,也为了进一步完善术语内容,项目组向保标委申请了国家标准课题。
经国家标准委批准立项后,在原行业标准《保险术语》的基础上历时三年编制审查完成,于2018年9月正式发布。
一是注重广泛性和权威性。
将在保险法律法规中已经明确定义、保险监管机构在监管规定中已经明确定义、以及在保险行业内广泛应用的保险术语和概念均纳入标准,如保险人、保险经纪人、责任保险等术语。
二是兼顾通俗性。
由于国家标准的受众还包括广大保险消费者和非专业人士,因此本标准的术语定义在保证权威性的前提下,增加了内容注解。
三是注重实用性。
引入了保险新业态、保险创新产品相关的术语,如根据投资连结保险的升级换代而引入的个人账户价值转换术语,以及由新型保险类型产生而引入的虚拟财产保险、互联网保险术语等。
国家标准《保险术语》的内容
《保险术语》共有十个章节,包括基础术语、保险产品术语、投保和承保术语、保险合同管理术语、赔偿和给付术语、市场和营销术语、保险中介术语、精算术语、再保险术语、保险组织和监管术语等,基本已囊括中国保险业所有领域的基本术语。
基础术语,包含保险产品定义、销售、承保、理赔等销售及服务环节常用的术语。
保险产品术语,包括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等产品术语。
投保和承保术语,包括投保、核保、确定保额、计算保费以及最终承保用到的术语,如投保单、保险建议书、逆选择、赔偿限额、保费豁免、标准承保、拒保等。
保险合同管理术语,包括各类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要素、合同的文本、合同管理中用到的专业术语,如特定危险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基本条款、保险单、加保、减保等。
赔偿和给付术语,包括各类保险事故、偿付请求、救助、核赔、赔偿和给付、代位追偿中用到的专业术语如意外身故、报案、定损、满期保险金、代位求偿等。
市场和营销术语,包括保险市场和营销管理的专业术语,如保险深度、保险密度、销售渠道、直接销售、间接销售等。
保险中介术语,包括各类保险中介、中介提供的服务、中介合同等专业术语,如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公估估价服务、保险经纪合同等。
精算术语,包括产寿险产品定价中用到的专业术语,如生命表、损失程度、损失频率等。
再保险术语,包括再保险市场、再保险种类、再保险安排中用到的专业术语,如原保险人、再保险人、非比例再保险、分保比例等。
保险组织和管理术语,包括保险行业管理中用到的各类保险机构、信息披露、监管等专业术语,如保险机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综合成本率、保险监管机构等。